北方蔬菜报 2025年06月13日 < 上一期  下一期 >
第JSA14版:曝光

云天化、农益达等被通报

肥料包装标识不合格会误导消费者选择判断

□中国质量万里行报道

近日,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2025年农用薄膜等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进行通报,发现不合格产品13批次。《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5年农用薄膜等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通报》显示,肥料产品方面,本次抽查发现10批次不合格,发现的质量问题是总养分、有效五氧化二磷、氧化钾、氯离子、包装标识等项目不合格。其中,标称“葫芦岛市农益达作物营养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掺混肥料连续两年抽查不合格;标称“吉林云天化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掺混肥料被通报。不合格项目均为“包装标识”。

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T21633-2020《掺混肥料(BB肥)》、GB/T15063-2020《复合肥料》等国家标准及有关要求,对产品的总养分、总氮、有效五氧化二磷、氧化钾、氯离子、粒度、铅、砷、汞、镉、铬、铊、缩二脲、包装标识、硝态氮等项目进行了检验。

据了解,吉林云天化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是云天化集团在东北地区设立的战略发展基地,成立于2008年8月,是一家集“种、化、药、粮”为一体的现代化农业产业链服务平台。

中国质量万里行农资质量安全专家王雪岩介绍,GB18382-2021《肥料标识内容和要求》是国家强制性标准,肥料标识是肥料厂家对产品的说明和承诺,也是农民选购肥料的重要信息来源和参考依据。

王雪岩表示,肥料包装标识不合格会误导消费者选择判断,故意标识混淆,养分标注错误,虚假宣传夸大功效,假冒境外产品等是常见问题。包装标识不合规会扰乱肥料市场秩序,假冒伪劣或虚假宣传的标识损害正规企业声誉,形成不公平不正当竞争关系,破坏农民对农资市场的信任度,影响农资市场健康发展。

王雪岩建议,消费者在选购肥料时,一要认真查验标识,核对登记证号、生产标准、养分含量及企业信息,避免购买“三无”产品;二要保存购货凭证、样品及包装,发现问题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留存证据维权。三要根据土壤检测结果选择肥料,避免盲目使用标识不明的产品。

此外,肥料包装标识不合格,不仅威胁农业生产和生态环境,还可能面临高额罚款及刑事责任。王雪岩提醒,生产企业需严格遵守《肥料标识内容和要求》,执法部门应提高辨真识假业务能力,提高检测手段,加大检查、检测面积和执法力度,共同维护农资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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